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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部门概况
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

济源市科协内设办公室、科普部2个内设机构和济源市科学技术馆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。主要职责是:一、开展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思想,繁荣学术园地,促进学科发展、知识创新。二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、规划,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推广先进技术,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。三、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利益。四、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。五、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,推荐人才。六、负责对全市自然科学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;对所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进行领导,对各基层科协进行业务指导。
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
济源市科协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在编人员15人(科协8人,科技馆7人),其中:行政编制7人、机关工勤1人、事业编制7人(科技馆);离退休人员5人;劳务派遣20人(科技馆)。

(三)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

1.做好“科普济源”在线科普平台试点建设,推进“科普中国”落地应用;2.完成市科技馆三楼生命科学展厅改造;3.抓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建设;4.抓好科技脱贫助力工程建设;5.突出重点,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;6.认真做好年度大型科普活动;7.开展科技下乡系列活动;8.加强科普活动阵地建设。

二、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
(一)收入预算说明

2017年收入预算728.4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357.4万元,上级预拨156万元,部门结转215万元。

(二)支出预算说明

2017年收入预算728.4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357.4万元,上级预拨156万元,部门结转215万元。

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179.1万元,占支出总额24.6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.4万元,占支出总额7.3%;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,占支出总额3.7%;项目支出253.9万元,占支出总额34.8%。部门结转215万元,占支出总额29.5%。其中: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88万元,省科协转来创新驱动经费3万元,2016年科技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(科技馆)121.4万元,科技馆进校园专项补助资金2.6万元。各项所占支出比例较去年相比均有所降低,主要是今年有2016年部门结转资金215万元及中央补助资金156万元。

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179.1万元,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0%;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53.4万元,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5%;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,占7.5%;项目支出97.9万元,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7.5%。主要项目是:科普专项37万元,其中:科协33.7万元、科技馆3.3万元;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专项46万元。不可预见费14.9万元,其中:科协5.9万元,科技馆9万元。

(三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.9万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公务接待费0.4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.5万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
1.因公出国(境)费用预算0万元。

2.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.4万元,主要是来济源参观考察的各级科协人员及科技专家。

3.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.5万元,主要是车辆的燃修费、车船费、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。目前我单位有公务用车3辆(科协1辆一般公务用车,1辆科普大篷车,科技馆1辆一般公务用车)。

(四)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
2017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259.5万元,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、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。

(五)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.4万元(使用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专项),用于科技馆购买投影仪、照相机等器材。

(六)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
2016年我单位批复科普专项39.6万元,主要用于普及科学知识,弘扬科学精神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推动我市科学普及工作的开展,提高全市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。通过科普经费的投入,全市科普工作得到较好开展,保证了推进《全民科学素质纲要》实施,推进科技创新创业,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正常开展。同时开展了科普宣传、科技下乡、科普活动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科普阵地建设和学术交流等工作。2017年我们将通过科普培训、科技下乡、学术交流等科普活动,使市民科学素质有所提高,能够享受到科普资源。

三、专业名词解释

1.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2.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
3.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
4.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
5.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6.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7.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差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8.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   预算表格.xls